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新建2号EVA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

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新建2EVA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

一、说明

上海南域石化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受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新建2EVA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新建2EVA项目

2.建设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

3.建设单位: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

4.项目性质:新建

5.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新建2EVA项目,项目将上海石化规划的10万吨/EVA装置在中科一体化项目用地内易地建设,成为第二套10万吨/EVA装置。本项目在用地红线内分为东西两个区域。西侧区域建设内容包括主装置的压缩单元、聚合单元、装卸站、废水池、变电所、仪表机柜间等;东侧区域建设内容包含脱气料仓、RTO炉、仓库及包装单元等。

三、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98936159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科大道1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机构名称:上海南域石化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21-64568233

联系地址:上海市宜山路425号光启城1703

五、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中科炼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将对收到的公众意见进行整理,组织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或者其他有能力的单位进行专业分析后提出采纳或者不采纳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新建2号EVA项目公众意见表.docx


信息来源: 
2021-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