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科炼化一体化液态烃仓储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中科炼化一体化液态烃仓储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中科炼化一体化液态烃仓储设施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厂区内化工产品罐区的地块,总投资约79295万元,环保投资为5251万元,占地面积为88400 m2本项目液态烃仓储设施的储存能力为140万吨/年,其中低温丙烷120万吨/年(含中科项目乙烯装置40万吨/年丙烷原料量),低温丁烷20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座12万立方米低温丙烷储罐、2台罐内泵、12座3000立方米压力球罐、2台丙烷转输泵、6台液化气装船泵、3台LPG装车泵、1套BOG处理系统、2座封闭式地面火炬、12个液化气装车鹤位及配套设施。

按照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根据有关验收调查报告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中科炼化一体化液态烃仓储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根据国家、广东省和湛江市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组织召开“中科炼化一体化液态烃仓储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包括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广东国信工程监理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等单位代表以及特邀3名专家,并形成了《中科炼化一体化液态烃仓储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湛环〔2017〕577号)、《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湛环函〔2018〕18号)等有关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中科炼化一体化液态烃仓储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中科炼化一体化液态烃仓储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具体内容见附件)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即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3月10日)。公众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发表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的意见及看法。

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579-8936134

电子邮箱:xuwc.zklh@sinopec.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经济开发区东海岛中科大道1号

 

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3日

附件1:中科炼化一体化液态烃仓储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版).pdf

附件2:中科炼化一体化液态烃仓储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版).pdf

附件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信息来源: 
2023-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