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为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使更广泛公众和社会团体了解、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将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码头工程二期项目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供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码头工程二期项目选址为湛江市东海岛,项目整体分为一期和二期规划建设。根据中科炼化运营及发展情况,未来将新增丙烯腈、环氧丙烷等化学品货种和石脑油运输任务量。项目一期已建成投产的泊位功能及能力不能满足上述需求,且项目周边无可利用的码头。因此,项目二期拟续建5000吨级油品、化学品泊位(即液-4泊位)1个,泊位长度181.5m,年设计通过能力为88万吨。
拟建液-4泊位工程位于湛江港东海岛港区北侧岸线,港区自然条件优越,水文、气象等因素均能满足使用要求。港址工程地质条件较好,码头工程供水、供电、通信、港外公路等均可依托后方厂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单位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委托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湛江市开发区东海岛中科大道1号
邮编:524076
联系人: 徐工
电话: 0759-8936134
电子邮箱:xuwc.zklh@sinopec.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邮编:100088
联系人:周工
电话:010-65299373
电子邮箱:39371739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自行登陆生态环境部官网或通过百度云盘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反映有关意见和建议。
1.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2.百度云盘下载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3i5q_2aJj7ggJ6tU44XcQ?pwd=1234
提取码:1234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