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2#芳烃抽提装置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使更广泛公众和社会团体了解、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将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2#芳烃抽提装置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供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2#芳烃抽提装置及配套工程
2.建设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开发区东海岛中科大道1号
3.建设内容:新建一套5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包括抽提蒸馏、芳烃精馏、中间罐区、产品罐区以及配套工程。原料为来自18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汽油C5-C7馏分,设计年产C5馏分、苯、甲苯、C8芳烃和抽余油产品共56.34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湛江市开发区东海岛中科大道1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759-8936134
邮箱:xuwc.zklh@sinopec.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湛江市粤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采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中附带的格式表格。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采取网络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公众可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中留下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本次公示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