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液化烃码头工程
(液化烃码头工程建设规模调整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液化烃码头工程(液化烃码头工程建设规模调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予以公示(包括验收调查报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和验收意见等)。
项目名称: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液化烃码头工程(液化烃码头工程建设规模调整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建设1个5万总吨液化烃泊位,并兼顾2艘5千总吨液化烃船舶靠泊,码头岸线长度315m,年设计通过能力252万吨,货种包括常温液化石油气/丁烷、常温丙烷、低温丙烷和低温丁烷。本工程由码头前沿作业区、港池回旋水域和输送管线等三个部分组成。
建设地点:湛江港东海岛港区北侧岸线。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759-8936134
公示时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9月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争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液化烃码头工程(液化烃码头工程建设规模调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1)-已压缩.pdf
关于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液化烃码头工程(液化烃码头工程规模调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复制件).pdf
中科(广东) 炼化有限公司液化烃码头工程(液化烃码头工程建设规模调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盖章版).pdf
附件1: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液化烃码头工程(液化烃码头工程建设规模调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1.pdf
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