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东兴分部
2025年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的公示
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东兴分部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关于进一步加强湛江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湛环函〔2022〕9号)境部公告2021年第1号)的要求,委托中石化石油工程地球物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球物理公司)开展2025年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地球物理公司按照《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东兴分部2025年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于2025年3月开展土壤及上半年地下水采样工作,2025年6月,地球物理公司根据样品检测结果,编制了《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东兴分部2025年土壤及上半年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见附件1);于2025年9月开展下半年地下水采样工作,2025年10月,地球物理公司根据样品检测结果,编制了《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东兴分部2025年下半年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见附件2);监测结果如下:
(1)本次土壤自行监测在厂区共设置了16个表层点位采样,选取18组土壤样品(含2组现场平行样)。土壤样品检出项目共19项,其中重金属及元素(7项):砷、镉、铜、铅、汞、镍、铝,挥发性有机物(1项):1,2-二氯苯,半挥发性有机物(9项):菲、荧蒽、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苯并[g,h,i]苝,TPH(1项):C10-C40。本次自行监测所有送检土壤样品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工业用地)对应筛选值。
(2)上半年地下水自行监测在厂区共设置了地下水采样点位10个,选取11组地下水样品(含1组现场平行样)。地下水样品检出项目共21项,其中一般理化性质(10项):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重金属(7项):汞、砷、镉、铅、镍、铜、铝,VOCs(1项):三氯乙烯,TPH(2项):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石油类(1项):石油类。地下水样品检出21项中,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共有2项,为一般理化性质:PH、耗氧量。由对照点PH超标可知,PH超标可能是由于背景值原因。耗氧量超标可能是由于地表雨水及日常绿化用水迁移经淋溶进入地下水导致。
(3)下半年地下水自行监测在厂区共设置了地下水采样点位10个,选取11组地下水样品(含1组现场平行样)。地下水样品检出项目共18项,其中一般理化性质(10项):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重金属(6项):汞、砷、铅、镍、铜、铝,TPH(1项):石油烃(C10-C40),石油类(1项):石油类。地下水样品检出18项中,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共有9项,其中一般理化性质7项: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氟化物,重金属(2项):砷、镍。主要超标突出点位紧靠厂界东侧围墙处,围墙外侧曾为某公司露天矿砂堆场,曾压毁过该点位周边界墙,该点位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氟化物、砷、镍超标可能是受相邻公司露天堆放矿砂及机修等日常作业活动影响。
现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反馈联系人,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5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
联系人:阮工
电话:0759-8936143
电子邮箱:ruanchj3.zklh@sinopec.com
邮寄地址: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科大道1号中科炼化安全环保部
附件1: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东兴分部2025年土壤及上半年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pdf
附件2: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东兴分部2025年下半年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pdf
附件3: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东兴分部2025年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pdf
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5日